比特币挖矿行为在我国已被全面整治,若被警察查处,是否会判刑需依据具体情形判定。
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,2021 年 9 月,国家发改委、人民银行等 11 个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 “挖矿” 活动的通知》,明确指出虚拟货币 “挖矿” 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,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,对产业发展、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,还会衍生诸多风险,将其列入淘汰类产业,全面禁止投资。并且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。这意味着比特币挖矿在我国已失去合法生存土壤,一旦被发现,必然面临严厉打击。
在司法实践中,若挖矿行为涉及盗窃电力资源,无疑将面临刑事处罚。比如在湖北应城,公司员工徐某为节省 “挖矿” 耗电成本,偷取公司电力,私自安装 18 台 “矿机”,短短两个月获利 3 万余元,最终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2018 年,山西男子徐兴华窃取火车电力挖比特币,挖到 3.2 个比特币,盈利 12 万元,所盗电力产生电费 10.4 万元,最终因犯盗窃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6 个月,并处罚金 10 万元。还有唐山常姓女子,为运行比特币矿机 “挖矿”,窃电 17277.6 千瓦时,非法获利 6500 元,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这些案例表明,盗窃电力用于比特币挖矿,盗窃金额达到刑法规定的追诉标准时,将触犯盗窃罪,面临有期徒刑、拘役等刑罚,并需缴纳罚金,还需退赔所盗电力损失。
此外,若挖矿者利用工作之便,超越权限在公司服务器等设备上部署 “挖矿” 程序,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挖矿,也会触犯法律。例如,被告人安某在北京某科技公司期间,超越权限在公司服务器部署 “挖矿” 程序,非法控制 100 余台服务器获取比特币等虚拟货币,获利 10 万余元,最终被法院认定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罚金一万一千元。
即便不涉及盗窃电力或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,单纯的比特币挖矿行为,因其违反国家产业政策,相关合同也可能被认定无效。如北京某计算科技公司与其他公司涉及比特币 “挖矿机” 买卖、托管等一系列合同纠纷案件,法院最终认定比特币 “挖矿” 行为电力能源消耗巨大,违反公序良俗,相关合同无效,各方损失自行承担。虽然这种情况不涉及刑罚,但会导致经济利益受损,投资无法得到法律保障。
比特币挖矿被警察查处后,判刑与否取决于行为是否触犯刑法具体罪名。一旦涉及盗窃电力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行为,必将受到法律严惩;即便未构成犯罪,其挖矿行为也不受法律保护,面临设备被没收、投资损失无法挽回等后果。因此,公众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远离比特币挖矿等虚拟货币相关非法活动。